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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凤,主管药师,执业药师,大学本科学历。
先后从事制剂生产、检验、制剂室管理、科室资料管理、药房管理工作。
参与市级科研项目1项,主持仿制制剂2个,参与新制剂研发1项,参与本院《基本用药目录》的编写,发表论文10余篇。
专业特长:医院制剂的研发及合理应用。
氨基糖苷类(庆大霉素、阿米卡星、链霉等):6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,6岁以上慎用,使用过量会导致听力下降,严重者可使听神经发生变性和萎缩,从而导致不可逆性的耳聋、耳鸣。
大环内酯类(红霉素、罗红霉素等):2个月以内尽可能避免使用,2个月以上慎用或医生密切监护使用。严重者导致儿童肝脏损伤、肝功能衰竭、药物性肝炎,甚至死亡。
氯霉素: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,儿童慎用,可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灰婴综合征,肝功能衰竭。
喹诺酮类药(诺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环丙沙星等):禁用于幼儿,未成年儿童慎用,可导致软骨发育障碍,影响儿童生长发育。
四环素类(四环素、多西环素等)8岁以下小儿禁用,引起呕吐、腹泻、牙釉质发育不全及黄染,并有终生不退的可能,骨骼生长迟缓,小婴儿还会产生脑水肿。
磺胺类(复方新诺明(SMZ-TMP)):新生儿忌用,可产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,临床表现为缺氧性全身发紫;新生儿黄疸,2岁以上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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